关注身边的变化——记20-21-2七年级第二周雅言讲堂

2021-03-12

雅言正行,本期七年级雅言讲堂,由柯老师带我们走进法律的世界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,2021年3月,身边会有哪些变化吧!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指示: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已经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首先就3月1日起实行的《惩戒》,柯老师挖掘了它制定的背景意义,同时对各项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,大家共同学习它将带来的改变。

《惩戒》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,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、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、程序、措施、要求等,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,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

期待今后在这项规则的加码下,家校能够更加紧密牵手,护学子学习成长。

紧接着,柯老师讲解了刑法修正中跟我们生活相关之处。

2020年12月26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(十一),新增条文13条,修改条文34条。


3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施行。“高空抛物罪”“冒名顶替罪”“妨害安全驾驶罪”“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”等新罪名也在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七)》中明确。其中:①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;②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等严重情形可处死刑;③高空抛物、冒名顶替上大学④抢公交车方向盘入刑等行为入刑!


读眼前书,也知天下事,关注生活,关注社会,让我们成为全面发展的博雅学子。